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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天 跟一位我非常好的朋友一起吃飯
他跟我說 他的車停在路邊 居然被撞得很慘 (整個門都鬆了)
更糟的是 肇事者還駕車逃逸! (他的車是去年才買的 算是新車耶)
所以為了將這位昧著良心過日子的壞心人找到
我好友 R 先生透過警察 請里長幫忙調錄影帶帶子
我們都覺得只要仔細看 應該就能很快地將他繩之以法了!

只是 今天當我打電話去關心進度時 得知了另一個震撼的消息
是............里長不願意幫忙嗎? 不是
是........... 剛好影像模糊嗎? 不是
那是....... 肇事者不承認嗎? 也不是
是這樣的 R先生一大早 接到來自警察局的電話
警察先生說: R先生 你的車子被撞了!
R先生說: 我知道呀 這個案子已經由某某警察在處理了 謝謝你
警察說: R先生 你誤會了 你的車子今天又 再 被 撞 了 一 次 !!!
哈哈哈哈哈哈~~   話說 第二次肇事者是一位計程車司機
他撞完我朋友的車後 就直接跑去警察局自首報案了
我這位覺得又好氣又好笑的好友R先生整個傻眼 (好氣的是他 好笑的是我!)
簡直不敢相信 他的愛車 居然在同一個地點 被撞在同一個地方 兩次!!

我千不該萬不該 但是這整件事件被他形容的真的太爆笑了
電話中的我 真的用盡肺活量一直大笑耶 希望我的笑聲有為他紓解一些負面能量
不過笑歸笑 當然還是得鼓勵他:
"這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人平安就好 而且 能夠到一個極緻 簡直就是要發達的前兆呀!! "
R先生 我真的很同情你 也希望你
這個案子能夠趕快完滿結束
還有 ..................
把車子移走 是個 Very Good Idea!!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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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攝影師娘的記憶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